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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同族借款引纠纷 法院一次执结七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26 10:07:38


    11月20日上午9时许,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同村同家族村民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唐某仙与唐某某系同村同家族关系,2014年7月,唐某仙向唐某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月息450元,借期一年,由唐某仙出具借条。同年8月,唐某仙又向唐某某借款7万元,双方约定利息3分,由唐某仙出具借条。但在约定期限内,唐某仙并未履行,唐某某诉至凤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唐某仙在法定期限内给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唐某仙并未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唐某某遂向凤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唐某仙给付7万元借款。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控其财产,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11月20日一大早,执行法官与干警接到线索,立即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将被执行人抓获。通过法律的震慑和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执行款7万元,此案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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