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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千里异地执行三案起件 执行到位8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27 11:04:23


    惠民惠农政策的普及,掀起农业生产现代化、机械化的热潮。在享受惠民政策的同时,一些农业生产企业却屡屡爽约,购买农业生产机器的货款长达4年未给付。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依法查封3名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后,不远千里,奔赴现场,对机器设备组织扣押搬迁,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做好准备。

    执行首日是大雾天气,执行法官驱车7小时才抵达被执行人许某位于徐州市沛县的酒厂。在村支书的协调下,被执行人表示无力偿还。执行人员随即组织工人对现场机器设备进行拆卸。后许某现场向村民借款2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并请求分期给付货款。夜幕降临,现场搬运还在紧张进行。因双方拟进行后续和解,法院将被执行人名下12台设备的核心零件拆运,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

    执行第二天,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吕某位于徐州市沛县的厂房。据村委会反映,被执行人配偶刚做完胃癌手术出院,正在家休养。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变故,法院本着人性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在与被执行人耐心谈话后,其同意将现场设备交付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历经一天的作业,现场3台烘干机全部拆卸完毕,装运至泰州。

    执行第三天,执行法官清晨奔赴第三个执行地点,位于徐州市睢宁县的农机合作社。被执行人刘某迫于压力,现场给付6万元货款,剩余款项按照粮食收割的2季分期给付。

    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经法院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查封的谷物烘干机进行解封。由被执行人刘某继续进行使用,确保来年粮食收割加工,后二人达成分期履约和解协议。至此,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完成,共执行到位金额8万元,现场扣押大型设备15台。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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