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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托摔跤又获刑 法院:构成危险驾驶罪

发布时间:2018-12-05 16:24:08


    自己骑摩托车摔了一跤,摔伤住院又被起诉,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肖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2月某日晚,肖某与朋友从某酒店吃完饭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刚驶出十几米,就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肖某头部着地受伤。经路人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肖某已经不省人事,便将肖某送至萍乡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交警怀疑肖某酒后驾驶,便对其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经鉴定,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其事发时,属于醉酒驾驶。

    该案经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亲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欢,饮酒本无可厚非,但醉酒驾车却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会让人的自控能力、操作能力和判断能力减弱,同时注意力不集中,驾驶员很难应对其驾驶规程中的突发情况。提醒各位车主,如果驾车出行,一定要谨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饮酒驾车,害人害己。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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