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臧某带回法院,耐心向其释法析理。最终,臧某将所欠货款一次性付清,案件顺利执结。
臧某购买某瑞公司的机床。2015年2月,经双方结算,臧某尚欠某瑞公司35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条,承诺2015年3月20日归还,逾期支付500元/天违约金。后臧某失约未按期付款,某瑞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臧某于2018年3月11日再次具条确认欠款事实,而亦未归还,某瑞公司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臧某还款态度良好,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签收调解书,约定臧某按期支付货款直至付清,否则将承担违约金。谁知调解只是臧某的缓兵之计,其并未真心实意打算支付货款,某瑞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臧某和执行干警打起了太极,花式回避付款问题,各种方式拖延付款时间,企图蒙混过关。为让臧某认识到错误,执行干警率法警将其依法传唤至博望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与臧某耐心沟通,解释法律,可臧某依然拖延还款,执行干警遂将其留置反省。不一会儿,臧某表示已认识到错误,要求立刻解决货款问题。经协商,臧某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