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外经商的刘某想开办公司拓展业务,便来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却被工商部门告知已被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无法为其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这让一直在躲避执行的刘某再也按捺不住了,不得不主动现身,来到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原来,在数年前,刘某向李某赊购了一批货物,但嗣后却迟迟未付货款,李某便将刘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经审理,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承担向李某支付货款的义务。但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未主动履行,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开展财产调查措施,对刘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一一进行查找,并通过多种途径与刘某进行联系。但刘某始终拒不现身,规避法院执行,且其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近期,因开办公司需要,刘某来到了工商部门,这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年来,枞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用足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部门,积极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工作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