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协助,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据悉,湾里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张某等与被执行人曹某、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向原告刘某、张某等支付赔偿款165967.89元、案件受理费4005.3元;被告周某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2146.43元、案件受理费924.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曹某、周某未履行义务,原告刘某、张某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在完成执行查控、下乡实地调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曹某、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曹某还系农村五保户,案件至此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即刻启动向乡镇单位、民政部门、综治网格员推送被执行人信息的执行“三推送”程序。同时,将案件情况通报两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希望村委会与法院一起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收到法院的推送信息后,乡镇、村委会便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周某有38000元危房改建扶助款即将发放。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与乡镇、村委会干部分别找到被执行人周某、曹某家中,通过多方沟通,被执行人周某同意将该38000元赔偿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曹某也与申请执行人刘某、张某等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日支付了赔偿款100000元,余款承诺次年付清。申请执行人刘某、张某等鉴于被执行人周某确实贫困,同意放弃对其剩余案款的执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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