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法院将我的7万余元存款扣划给申请执行人邓某,请你们放心,对于剩余的借款我一定会按期足额履行,法官,谢谢你的耐心调解,你辛苦了!”近日,在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通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调解,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应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在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应某仍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而邓某申请强制执行与应某标的额150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圆满执结。
2016年7月4日,应某因公司资金困难向邓某借款150万元,应某向邓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应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邓某多次催讨,应某都以资金困难为由推迟还款,最终导致该案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应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邓某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应某仍没有履行义务,邓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应某在几个银行有存款,就是数额不大,难以兑现执行款项。于是执行法官与应某取得联系,向其表明法律关系,希望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应某表示,对于该笔借款自己没有任何意见,愿意履行,只是目前公司经济比较困难,员工工资都没有发放,希望法院也多做对方的工作,让申请执行人能够宽限点时间,并希望法院不要将其公司纳入失信名单,以免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
执行法官经过与申请人沟通,考虑该公司具备兑现能力,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予双方一个月时间进行和解,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再强制执行。经过回来几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不到一个月,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点赞,法院执行沟通先行,合法、合理更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