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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探望外孙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8-12-17 15:35:59


    因要去看望刚出生的外孙,无法买高铁票,刘某主动到法院把钱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9月,刘某与某材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对商品的品种、单价、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材料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供应商品的义务,而刘某未能按照合同付款,在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后,仍不支付余款18万元。经多次催讨无果,某材料公司遂将刘某诉至安源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在2018年3月15号前需将余款18万元付清。然而刘某仍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遂该材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四查”后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存款,并且多次找刘某沟通,刘某表示自己没有钱履行,遂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而近日,在外地的女儿生了小孩,想去看望却无法坐高铁,刘某主动跑到法院来把款付清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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