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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友谊因借款翻了船 法院强制执行助还款

发布时间:2018-12-17 15:38:22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多年好友因钱反目,最终向法院申请执行求帮忙。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季某与被告段某系多年好友,2015年,段某称其企业周转困难,多次向季某借钱。碍于朋友情面,季某向他人处东挪西借凑了20余万元借给好友段某。段某于同年7月5日向季某出示借条,同时约定还款期限和违约金事宜。然而过了两年,经季某多次催问,段某却始终分文未还。季某无奈将好友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段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到期借款。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段某名下财产信息,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少量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其名下房产一套。随后,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并向其反复释法析理,让被执行人由不愿承担还款义务到同意还款。

    最终,被执行人段某将该案全部执行款交付至法院账户后,法院解除了对其账户的冻结及房屋的查封,该案得以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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