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拥有两张银行卡,一张是自己名下的,另一张是借用别人的,将自己名下银行卡上存款转移到别人名下的那张银行卡上,玩起失踪,自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可以逃避法院执行,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明察秋毫反规避,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李某为规避执行转移的银行存款4.7万余元,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7年,原告董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宜阳法院做出判决,限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7万余元。本以为经过法院判决之后,能够顺利拿回货款的董某,经过再三讨要,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李某电话停机,失去联系,执行法官到其家中找人未果,来到他的石灰场,发现已经停产,空无一人。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有一银行账户,存款金额只有十几元,便立即将其账户冻结。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律文书,而且生意停产,失去联系,难道是真的出现了经济“危机”,以至于无力偿还申请人的货款?还是其中另有隐情?随后,执行法官以这个银行账户为线索,“顺藤摸瓜”进行排查,前往银行调取了该账户的相关流水账单,惊奇地发现该账户与另一银行账户转账交易频繁,经过进一步核查,另一银行账户在被执行人李某的一个合伙人名下,一直为李某所用。执行法官识破李某的伎俩后,直接从另一银行账户上扣划了4.7万余元,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