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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入“黑名单”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0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12-25 10:19:18


    “感谢执行法官,真是太高效了,从执行立案到被执行人给我转账仅用了三天时间!”日前,申请执行人朱某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结案申请书,并连声道谢。

    朱某诉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武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2月10日,法院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上街法院执行法官及时了解案情,迅速向武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为尽快执结案件,保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武某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理清利害关系,告知其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及时采取财产查控措施,有效控制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武某表示不想被上失信“黑名单”,答应尽快还款。

    近日,被执行人武某两次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向朱某分别转账10万元和30万元。在朱某收到40万元执行款后,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朱某有感执行法官高效执行,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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