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员工工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12-29 14:19:17
马鞍山某汽车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拖欠11名员工工资款,达成和解后仍不支付,12月26日,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实施司法拘留。
赵某等人系马鞍山某汽车运输公司员工,辛辛苦苦跑业务,却遭遇工资拖欠。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某等11人将马鞍山某汽车运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告上法庭。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答应于2018年9月之前一次性付清11名员工工资90余万元。
约定支付期限到后,王某却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马鞍山某汽车运输公司只剩一个“空壳”,之前与马鞍山某汽车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的合作方早已支付运输费用,却被王某私自挥霍。经财产查控,执行法官没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通过定位找到王某,并对其做思想工作,劝说无果,最终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2月26日,王某被送进马鞍山市拘留所。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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