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拖欠银行贷款 法院拍卖房产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2-29 14:21:06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执结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年,王某夫妇向某银行借款二十万元用于做生意,并以夫妻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后王某夫妇生意周转困难致借款逾期,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二人支付银行本息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夫妇仍未还款,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执行法官发现夫妻二人在外地工作,并无银行存款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的房产是夫妻二人的唯一房产。王某夫妇认为法院不会拍卖二人的唯一房产,一直未还款。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夫妻二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征信将会受到影响,而且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多项惩戒措施后,王某夫妇认识到错误,决定配合法院拍卖房产,并将所得款项中的21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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