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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 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12-29 14:27:15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促使案件快速执结。

    据了解,2017年2月,罗某向张某借款15000元,并向张某出具了欠款,承诺每两个月还一次,但罗某在偿还了5000元借款后就拒绝归还剩余欠款。经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将罗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罗某向张某偿还欠款105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拒不还款,张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发现罗某并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但根据调查得知,罗某系某单位公职人员,每月都有固定收入,并非没有履行能力。

    为尽快帮助申请人解决困难,执行法官发送协助通知书,冻结了罗某的工资收入,同时向罗某所在单位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并与罗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建议其督促罗某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影响单位的形象和成绩。

    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果不其然,次日罗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在收到罗某交来的执行案款后,该案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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