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益驱使,团伙设局诈骗,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日前,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团伙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对黄某书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三十万元等刑罚。
据了解,今年43岁的被告人黄某书系福建泰宁人,无正当职业,平日里欠下了不少债务,为还债,他想到了诈骗。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12月间,黄某书联合吴某、王某、陈某、黄某、唐某、肖某、黄某华等共17人组成诈骗团伙,采用虚构项目需要合作的名义,将外地老板骗至邵武,后招待老板吃饭、喝茶,趁其不备,在他们喝的茶水或者酒水中掺入“赌博药”,并鼓动诱使被害人一起赌博,以打假牌、“出老千”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成功多次后,黄某书等人越发胆大,骗取钱财数额也越来越多。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黄某书在泰宁被抓,其余16人也相继落网。
据介绍,该案涉案数额达190余万元,其中9人诈骗数额达特别巨大,其余人均构成数额巨大,还有6人诈骗次数在10起以上,且整个犯罪过程是以赌博为名义的诈骗,不同于赌博活动中采取小伎俩诈取钱款,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角度,法院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