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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苍蝇!将乐法院审结一起村干部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9-03-28 11:07:37


    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村干部受贿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被告人周某某在担任高唐镇赖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某归案后能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并退出本案全部赃款,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宣告缓刑。故作出如上判决。

    基层小官犹如参天大树的毛细根,扎入土壤最广最深。毛细根上的毒瘤如果不及时铲除,任其膨胀,终将祸害一方水土。近年来,将乐法院持续对该类犯罪进行“重拳”打击,坚决震慑村干部肆意侵占、恶意贪腐的不良行为,让村干部时刻警醒,自觉遵纪守法,提升农村基层政权的公信力,以司法之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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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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