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广西南宁某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为该院审结的首例“执转破”案件,37个案件因此得以顺利执结,债权清偿率达84.50%。
财产不足,债权人接受“终本”
2016年5月16日,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黄文民接到申请执行人南宁某胶水厂老板郭某打来的电话。郭某情绪激动,向黄法官哭诉其申请执行南宁某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诉讼中保全了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因被执行人的营业场所系违章建设,现正被城管以违章违建为由拆除。被执行人故意不配合腾空搬迁,数十位民工聚众哄抢机器,现场十分混乱。黄文民接听电话后,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奔赴执行现场,由此拉开了一段漫长艰辛的执行之路。
黄文民到达现场后,认真了解民工的诉求,然后对在场的民工做了释法说理及安抚工作,指导民工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让他们按照劳动仲裁程序讨回工资。
该公司的机械设备处置完毕后,数十名民工劳动仲裁的案件才刚刚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厂已被城管依法拆除,该公司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官只好将数十件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进行了“终本”。因解释工作做得细心,数十位民工理解了法院的工作,也接受了厂房被拆、血汗钱“打水漂”的现实。
“终本唤醒”,债权人重燃希望
然而,“终本”后,黄文民并没有放弃对该案财产的调查。黄文民每隔3个月就会通过“终本案件唤醒机制”对已经“终本”的案件提起一次执行查控。2018年7月,黄文民查到被执行人有一起作为原告起诉南宁市某政府行政综合管理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该局赔偿被执行人38万元的赔偿款。该赔偿款一旦到位,将成为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其涉及的多个案件将可以恢复执行。
然而,即使赔偿款到位,被执行人仍然资不抵债,为此,该院执行局积极引导债权人走“执转破”程序,彻底清算公司债权债务。
“执转破”,37个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8月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南宁某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江南区法院审理。2018年9月14日,江南区法院依法指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月11日,江南区法院召开南宁某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的执行职务工作报告、核查债权报告,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出的管理人报酬方案、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报告。经法院核查确认,该公司到期债务总额为44万余元,可供清偿的财产为38万元,债权清偿率可达84.50%。2019年3月10日,37位债权人陆续收到管理人分配的款项,作为优先受偿的民工工资,已全额领到,其余普通债权按照比例分配。
至此,江南区法院首例“执转破”案件圆满审结,37个执行案件也因此得以顺利执结。从拿得胜诉判决到无财产可执,最终又实现了债权,等待了三年之久的农民工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3月14日,债权人代表向江南区法院赠送一面绣着“快速结案款到位,高效为民办实事”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