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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驾被查拒绝吹气 抽血认定醉驾获刑罚金

发布时间:2019-04-17 14:42:07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12月25日21时25分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驾驶小车被民警查获,刘某某拒绝作酒精呼气测试,民警便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在送检的刘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59.55mg/100ml。刘某某属醉酒驾驶。2019年1月4日,刘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自首从轻处罚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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