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岳阳县一男子盯上采石场三次盗窃石料获刑

发布时间:2019-05-06 14:30:49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7月11月至22日期间,被告人张某三次到岳阳县某采石场盗窃石料共计347吨转手卖个他人。经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石料共计价值人民币l0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处。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