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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七千余个QQ号非法获利14000元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9-05-20 09:02:56


    一无业男子将他人绑定于网络游戏账号中的7000余个QQ号盗走并对外出售,非法获利14000元。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3月至7月期间,孟某在互联网上通过在奇易软件上种植木马病毒、非法拦截获取用户留存的QQ号账户数据,在网上将他人QQ号盗走并更改密码。2018年6月的一天,孟某将孙某绑定于网络游戏账号中的7000余个QQ号盗走并更改密码,后被其以每个QQ号码2元的价格卖给陆某,从中非法获利14000元。案发后孟某亲属代为退回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非法获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孟某被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代为退回全部赃款,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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