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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络销售假烟19万余元获刑一年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9-05-22 14:29:19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利用微信、QQ等自媒体发布假烟广告销售假烟。张某通过微信多次从其上线处购得假烟,再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假烟销售给其下线王某、毕某和刘某,以物流公司或客运车辆捎带等方式发货。公安机关从其下线王某处扣押芙蓉王香烟5条、中华牌香烟50条,经湖南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通过微信转账记录统计,张某共计销售假烟的金额为190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是假烟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9070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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