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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摩托车摔倒 拳打出警民警获刑罚金

发布时间:2019-05-27 11:20:35


    广东五华男子张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自行摔倒,后殴打出警民警。近日,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9年1月3日晚,家住五华县的张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径水寨镇一路段时自行摔倒,后公安局民警陆某、刘某等三人接警后到达现场处置,在亮明民警身份并告知正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张某仍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用拳头殴打民警陆某,致使陆某左侧脸部受伤。经鉴定,陆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鉴定,张某血液中检出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09.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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