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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医院原院长李灼日受贿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9-05-30 15:23:55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开庭审理了海南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受贿一案。海南省监察委、卫健委以及省内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到场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李灼日,男,1959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湖南省安仁县人,海南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厅级)兼普通外科中心主任。

    今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李灼日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以李灼日涉嫌受贿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26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李灼日决定刑事拘留,4月3日对其决定逮捕。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担任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刘某华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华、陈某国、冯某、杨某、王某娥等人的好处费230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573.939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灼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3.939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被告人李灼日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深刻反省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他为鉴,汲取教训,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据悉,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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