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被拘留 拒执人立刻付赔款
发布时间:2019-06-25 15:09:56
2019年6月23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控制,因惧怕被拘留,王某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时许,被告王某骑一辆电动三轮车将徒步行走的原告李某撞伤。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而对簿公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李某医疗等各项费用11.2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王某在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并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为躲避执行长期外出不归,执行法官穷尽措施,寻人觅财均无果,该案难以执行到位。
2019年6月23日一大早,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果断出击,一举将被执行人王某控制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就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指出,如果其再执迷不悟、对抗执行,必将承担法律后果。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立即通知家里人送来了案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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