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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假毒品而当作真毒品贩卖同样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9-06-27 08:47:19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毒案。

    2018年4月,被告人覃某义在湖北武汉、仙桃等地,向其上线购买了一包白色晶体,对方告诉他这是毒品冰毒。回家后,覃某义将上述白色晶体进行分装,后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并同时查获了其携带交易的32.93克“毒品”。经鉴定,这32.93克“毒品”不含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氯胺酮成分,也就意味这是假毒品。同时,经审理,石门县法院还认定了覃某义3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共计2.87克的犯罪事实。

    石门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义违反毒品管理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35.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查获的32.93克假毒品,是被告人意欲贩卖毒品,但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真毒品进行贩卖,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犯罪目的,是犯罪未遂,对该部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覃某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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