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发扬连续作战、出奇制胜的精神,持续开展下乡传唤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
2010年5月29日,黄某、唐某、沈某、陈某等6名未成年人相约到舒城县某沟渠游泳。期间,陈某在用脚试探水深的过程中不慎跌倒落入水中溺水身亡。法院判决黄某、唐某、沈某等5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各自赔偿陈某父母人身损害赔偿款5000元。案件过去了将近8年时间,沈某的监护人沈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9年7月9日,经执行法官摸排线索查明,得知被执行人沈某某近日在家中。法官便立即驱车30公里,赶往沈某某家中。起初,沈某某言辞激烈,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官当场决定将沈某某拘传到法院。
经过法官耐心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沈某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沈某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慑于法律的威严,其缴纳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自“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打响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开展常态化的下乡拘传活动,累计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20余人次,执行到位标的额1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