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要还钱,怎么把钱打给你们?”2019年6月1日上午,内黄县法院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张某因担心儿子参加高考受影响,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4年,周某因为快递经营权的问题将张某告上法庭。经过内黄县法院的判决,被告人张某应归还原告周某45000元及利息。但是直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仍一直处于拒不履行的状态,法院决定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因被执行人张某一度“失联”,致使案件也陷入了被动中。
“我儿子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我不能影响我儿子的未来,我想赶紧还完钱,希望你们尽快解除失信限制。”就在高考前,被执行人张某打来了电话,并在电话里多次强调自己不能影响儿子。法官接到这个电话也感到很吃惊,这是法院第一次遇到因为怕影响儿子高考联系法院主动履行的情况。
原来,张某的儿子如果报考类似于警校这种特殊学校,学校在录取前需要对报考学生的家庭成员进行政审。如果被执行人张某在失信名单上,将会影响其儿子的高考录取。
当天,被执行人张某就把该案本金、利息和执行诉讼费共计59000元一并还清。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