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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人殴打他人 云梦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

发布时间:2019-07-30 08:59:34


    近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3月22日,龙某通过电话指使15岁青少年舒某,前往云梦县吴铺中学,殴打该校13岁的学生小武(化名),并将殴打的现场情况拍摄下来发给自己。

    当日20时许,舒某邀约15岁的谭某,按照龙某的指使,在云梦县吴铺镇左家冲水库附近,拦截下晚自习回家的小武。龙某通过电话指使舒某对小武拳打脚踢,持续殴打半小时以上,并要求小武下跪认错,造成小武多处软组织损伤。

    此间,舒某按龙某的要求,让谭某拍摄殴打视频,并将视频通过微信传送给龙某,尔后,龙某将该视频发到一微信群中,导致该视频在网上传播,引起了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指使、教唆未成年人随意殴打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且将暴力现场录制的视频发送到微信群进行传播,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重大创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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