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执行战役过程中,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针对新立的小额执行案件,实行短平快执行机制,在履行法律程序的同时,快速启动对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查控、冻结等执行措施,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执行,全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2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李某应在12月30前将货款8500元支付给王某。12月30日到期后,被告李某未支付货款,原告王某于今年11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执行措施,在向李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同时对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很快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在执行干警告知李某时,李某说:“法院的执行也太快了吧,我的账户是做生意用的,这笔钱是生意伙伴昨天才打进来的,能不能解冻?”执行干警告知李某只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后才能对其账户解冻。同时,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批评道:“你是做生意的,应该知道诚信的重要性,8500元货款拖了申请人两年了,如果和你做生意的人知道了还会和你继续做下去吗?”李某针对执行干警的批评无言以对,表示立即履行其法律义务。
11月7日,李某将8500元货款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当天下午,当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王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其吃惊的说:“才几天时间,我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法院执行案件真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