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作出执行担保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的误区
发布时间:2019-12-03 14:57:56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其他人向人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时,自愿接受法院对保证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以此对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提供保证。这种情况下,许多案件申请执行人还向法院申请追加保证人为案件的被执行人,而根据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并不需要再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的方式来实现。
法官建议:
对于执行担保人,无需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程序追加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执行实施部门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这样既提高的执行效率,同时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这个误区需要提示大家注意。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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