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法人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的误区
发布时间:2019-12-03 14:58:31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执行实践中,总公司欠债,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
法官建议: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一部分,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无需通过追加程序追加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执行实施部门直接执行分支机构财产。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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