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房赖着不走,输了官司拿“铁将军”当挡箭牌……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总是使出各种“赖招”抗拒执行。
面对此类“硬骨头”案件,2019年1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兵分三路开展“启明星六号”强制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卖房后赖着不搬
2018年梁某和杨某通过别人介绍,由杨某出卖其房屋给梁某,双方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和2018年2月7日签订了《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协议》。梁某按双方约定分别支付了30000元定金和100000元购房款给杨某。
但梁某多次要求杨某按约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杨某却一直拒不办理过户登记。梁某无奈,一纸诉状将杨某告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梁某取得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万万想不到,梁某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杨某仍赖着不走。面对这样的情况,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杨某仍佯装不知情,电话传唤其时称自己不清楚情况,抱着侥幸心理一直在已卖给他人的房屋内居住。
12月6日,主办法官决定对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当执行小组敲门表明身份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杨某拒不腾房的行为进行训诫。杨某再也不敢抵赖,连忙承认该房确实已经卖给了梁某,并同意搬离。申请执行人梁某随后赶到现场,双方达成了杨某两天内自行腾房的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以失联抗拒执行
何某和杰某原本是老乡,因杰某资金短缺,双方分别于2017年7月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何某按双方约定向杰某支付了80000元,约定2017年7月31日和2017年9月15日分期偿还。
但是借款后杰某一直未还款,何某无奈一纸诉状将杰某告至法院,要求杰某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杰某向何某支付借款80000元,并支付利息、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判决书生效后,杰某仍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虽然曾电话联系到杰某,但是杰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不履行义务,也拒绝前来法院配合执行,甚至之后连电话也不接听,处于失联状态。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杰某位于南宁市五象大道16号的房屋,并且在该房粘贴了腾房公告。但在腾房期限到期后,杰某仍未配合执行。
2019年12月6日,主办法官对杰某采取强制腾房措施。由于多次敲门无果,主办法官下令强制破锁,房屋内未发现杰某。在查看房屋实际情况后,主办法官下令更换门锁并粘贴封条。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对该房进行拍卖处置。
编造谎言拒执行
在申请执行人文某申与被执行人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何某不履行义务,主办法官依法查封其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8号的房屋。主办法官曾多次电话联系,但何某一直谎称自己在外地,三番五次拖延执行时间。
12月6日,主办法官来到上述何某已被查封的房屋,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主办法官立即下令强制破门。正当主办法官带着执行干警进入房屋时,何某却“一脸懵”的出现在房屋内。当主办法官问其为何不如实告知已经回到南宁时,何某狡辩称昨晚才回到,来不及向法院报告。
主办法官立即对何某这一不诚信行为当场予以训诫。同时,执行干警现场拍摄、查验房屋具体情况,为下一步采取网络拍卖做好准备。过程中,被执行人何某承诺将配合法院工作,保证在拍卖成交之日清空房屋,交付买受人。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共强制腾房8套,破门换锁3套,拘传3人,执行完毕6件,涉案标的达1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