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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余万执行“大礼包”送到家

发布时间:2020-01-07 15:24:02


    近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在汇豪小区开展执行款项发放仪式,为备受社会关注的“汇豪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款共计649万元,335多户购房者顺利拿到执行款。

    2008年,原告周某等335户业主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定向优惠销售》,协议约定:A公司将一商品房定向销售给原告,如不能按期交房,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011年,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时间变更为2011年10月31日前,合同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定向优惠销售协议》进行。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直至2015年被告才交付商品房给原告使用。

    原告因此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A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因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

    受理335件执行系列案后,法官分析认为,目前的首要矛盾在于A公司在该院涉及多个执行案件,如果按执行程序拍卖A公司财产以物抵债,按债权优先原则,该公司的财产处置应优先用于其他案件的执行款发放,众多业主并不能及时拿到违约金。

    主办法官决定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B公司有意向对A公司进行投资,于是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院的指导下B公司主动做出执行方案:由B公司出款代为支付A公司拖欠335户业主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八步区法院执行法官为335户业主发放执行款。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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