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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敢践踏环保红线 法院强制断电停产

发布时间:2020-01-07 15:27:36


    12月20日上午9时,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国网供电公司对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现场执法,阻止其继续生产、危害环境,强制企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涉环保非诉执行行动由院长王晓峰带队,副院长张宇具体指挥。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宣读相关法律文书,由供电部门指认企业生产用电箱后,对该企业的所有电源采取切断措施,并查封了供电设备,强制企业停止生产。

    执行局局长陈继生责令对该公司供电设备贴上封条,并采取停电措施,告知该公司职工在未完成验收并经环保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能继续生产,否则将依法对责任人采取拘留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厂,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环保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该企业未自动履行,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111宗。大石桥法院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肩负保护该市生态环境的司法责任,在涉环保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上,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全力以赴打好“碧水蓝天”环保司法攻坚战!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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