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肇源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要求,加强部署,做好疫情防控以及防控期间的各项审判工作。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利用各群组办公系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精神,传达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部署,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切实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上来,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工作成效。
加强组织,积极部署。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吉东为首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和期间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值岗制度。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干部值班,做到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二是加强院干警春节期间出行情况排查,对四类人员实行日报告。三是按照统一部署推迟疫情防控期间庭审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已安排开庭、听证活动的,提早通知当事人推迟开庭。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尽量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办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流动,避免因庭审引发疫情传染风险。四是加强网上立案、信访引导,维护涉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增强防护,维护安全。一是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办公区域内空气流通。二是加强防护手段,增设体温检测和各项消毒设施。三是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四是设立应急区域,确保出现疑似病例时,及时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