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感谢法官,在这个特殊时候能帮助我们,孩子的抚养费已经拿到了,谢谢!”
3月12日,泣不成声的当事人刘某激动地打来电话,对肇源法院在疫情期间及时调处矛盾,帮助解决女儿的抚养费问题表达感激。
刘某与董某多年前经调解离婚,婚生女儿董某某未成年,现为中学学生,这些年一直随生母刘某共同生活。刘某劳动能力有限,母女二人生活比较拮据。
生父董某在离婚后,多年来仅支付了5000元抚养费。现董某某正处于身体成长和生活学习的关键阶段,刘某无奈之下,诉讼到法院,要求董某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司法工作的应有之义,虽处疫情期间,但孩子的事情不能等。肇源法院速裁团队立即启动线上审理方案。
送达组第一时间联系孩子生父被告董某,应用电子送达方式即时送达,并于送达过程中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和预案,告知其法院将通过速裁方式审理此案。
举证期间届满,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利用“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了视频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官从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家庭亲情伦理的角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法官首先指出,被告作为孩子生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于法无据,于理不合。而未成年人董某某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来自父母的关爱和帮助,其生母刘某这些年尽心尽力照顾女儿董某某,奈何人力有限,董某此时应按照自身实际能力,主动承担、履行好作为一名父亲的责任。
法官的一席话,让董某愧疚不已。法官又让刘某简单陈述了这些年生活的艰辛,更是打动了董某。董某当即表示,这些年是自己错了,愿意承担更多责任。
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刘某作为代理人与董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董某自愿每年给女儿抚养费7000元,案件顺利调解。
疫情期间,一起抚养案件的第一时间调解,不仅及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体现出智慧法院应用的有效作用,更折射出司法的良善与温度。
小法庭,有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