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支付 依法扣划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11-17 11:02:53
“谢谢法官,这笔钱是我的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饱含深情,感谢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10月29日上午,该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程某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进行扣划,高效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
据了解,2017年,韩某在程某承包的浙江省舟山一工地上干防水活。工地活干完后,经结算,程某应支付原告韩某工资款8000元。因当时无钱支付,程某于2017年11月18日给韩某出具了欠条,并于2018年2月份支付韩某工资款3000元。下余5000元,经韩某多次催要无果。为此,韩某诉至项城法院。项城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程某偿还拖欠的劳动报酬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一边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一边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的存款,遂立即对该账户依法冻结,并成功划扣了5000元执行款。随后,执行干警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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