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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 执行有力量

发布时间:2020-11-17 11:08:40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启如带领执行团队成员,并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妥善执结一件终本后的案件。

    原告刘某正与被告刘某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被告应给付原告货款货款42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要求前来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来,且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只得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再恢复执行。

    近日,张启如接到当事人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车辆。张启如挂断电话后,立即向团队长王海东报告情况,要求前往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经团队长同意,并在法警队的大力配合之下,张启如火速前往申请人提供地点密云区某地,并控制其车辆。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立即履行。此案最终得以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很多案件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大部分当事人并不理解法院终本行为,本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及司法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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