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办事窗口,向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并向窗口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4月26日,四川省屏山县屏边彝族乡王某与吕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婚生子女随王某生活,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凭正式票据各承办50%。至2020年10月底,累计有8600元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当由吕某负担,但吕某却以费用真实性存疑为由拒绝支付。
2020年11月5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属于涉民生的执行案件,被分配到了快速执行团队。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认为双方基于之前共同生活的间隙,对子女生活费用支付的沟通上产生了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处理的。便委托当地村委干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多次打电话给吕某解释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吕某最终表示自己不该意气用事,愿意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给王某。
年终岁末,屏山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摆在首位。近一个月以来,已经执行涉民生案件27件,执行到位标的31万元。下一步,还将开展对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