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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诈骗套路深!日租变年租,她疯狂骗了14人......

发布时间:2020-12-22 10:13:33



    近日,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日趋活跃,不少骗子将目光瞄向了这一领域,利用一部分陪读家庭、求职者或农民工朋友急于租房的心理,用一环扣一环的套路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某就属于这一类骗子。

    2020年4月初,张某某通过肇源县信息港等渠道得知有人租房,便起了歪心思。她分别从房主刘某、黄某手中以日租的形式租取14套日租房。随后,张某某摇身一变,变成“女房东”,通过各种求租信息联系上了李某某、汪某某等人,谎称是自己的房屋以年租的形式向被害人出租,骗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财务。

    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张某某疯狂诈骗了14名被害人,骗取财物金额64,900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生活花销。2020年6月,公安机关在肇源县某小区公寓内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张某某有前科,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4,900元。

    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升温,肇源法院提醒市民:租房市场鱼龙混杂,租房者和出租者都要提高警惕,谨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进行仔细核实,以防被骗。面对“房东直租”“朋友介绍”“未到期转租”“特价狂甩”等关键词时,务必留个神,多点警惕。如果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途径帮助,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尽可能地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以确保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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