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不忘初心,甘当公仆的司法守护者,是雷厉风行,不畏艰险的正义践行人。忠诚、公正是他的风骨,奉献、淡然是他的品格。恪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人生信条。如同蜡烛一般,燃烧自己,温暖他人。
他就是肇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张祖军。
张祖军,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黑龙江省肇源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肇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张祖军自1996年到肇源法院工作至今已25年的工作经历。他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长期扎根法庭,以庭为家,坚持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奉献。2013年和2015年被省高院授予“调解能手”;2016年和2017年两年,被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一,调解优先,就地化解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优于判决,信服胜过屈服”作为人生座右铭,尽力将案件化解在基层。“有问题就找张法官”这是茂兴法庭辖区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心声。张祖军在茂兴法庭工作14年,深知做好基层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解决基层民间纠纷最好方式就是调解。在工作中,他不断探索调解方法,总结出调解工作的五个阶段,即立案前调解、庭审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庭审后调解、判决前调解。并给当事人讲解“调解优于判决,信服胜过屈服”的道理,力求达到“案结事了”,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0年,因土地确权后农民所有的实际土地面积超过确权的土地面积,超等乡共和村等5个村委会便将30余户农民告上了法庭,这对于茂兴法庭而言是人数比较多的案件之一,处理不好易引发社会矛盾。在受理案件后,张祖军坚持了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对案件进行系统分析,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对每一户农民进行调解。无论刮风下雨,每一天都深入到不同农户家中进行疏导、劝说。最终在张祖军的不懈努力下,村委会与村民达成和解,将案件顺利解决。这既维护了集体利益,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综合治理。张祖军说“每一次调解成功,看到农民满意的微笑,我都能感到幸福。多一次耐心的调解,就多一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机会。
二,坚持公正司法,捍卫法律尊严
康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的深深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人民法官的道德准则就是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张祖军在茂兴法庭工作期间,遇到很多难缠案、烦心事。因为来打官司的群众大多数为农民,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常常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抵触情绪。此时,张祖军便坚持用“东风吹雨细如尘”的微笑、细心与耐心,化解了无数充满敌意的目光,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那份凝重与焦虑。
有一年夏天,张祖军承办了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因被告不给饲料款,将被告告上了法庭。经查,被告在原告那赊购饲料款,原告称赊购饲料款为16万元,被告称赊购饲料款为13万元。由于双方说法不一,张祖军立刻展开调查。经查实,原来被告在买化肥的时候原告称买一些赠一些,如今,原告不承认赠的那部分。最后,经过多重考量,最终坚持公正优先,依据有利于被告原则,法庭判决给付原告饲料款13万元。判决下达后,原告被告服判。
三、以身作则,严守党的纪律规章
张祖军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守“三个规定”“五个严禁”。多年来,总有当事人想对张祖军请客送礼,但都被他一次次婉拒了。他刚正不阿的工作态度,处理案件时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张祖军经常说“如果生命再给我一次机会选择,我依然会选择人民法官这个职业,摸着胸前的法徽,我真正读懂了‘人民法官’这四个字。”人民法官为人民,简单朴实的梦想,却是无数法院人用青春与汗水浇灌。作为法官,张祖军将一如既往将法律作为终身信仰,保持“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