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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吕龙君列席肇源法院审委会会议 履行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21-08-20 14:54:52



    近日,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吕龙君,列席肇源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两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案件、一件撤销缓刑案件及一件撤销监外执行案件发表监督意见。

    会上,承办法官从审理经过、事实和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详细汇报,参会的审委会委员依次对案件发表了意见。随后,吕龙君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肇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吉东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法院加强审委会工作、提高审委会的水平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吕龙君表示,检察机关要与法院建立协调、积极的良性工作关系,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打造成法检双方学习交流和沟通协调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要通过列席审委会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以务实的态度共同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促进审判公开, 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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