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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引诉讼 法官悉心调处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9-02 14:22:53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妥善调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9月,熊某、黄某夫妻二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贵溪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项目内一套商品房。合同签订后,熊某、黄某夫妻二人以个人首付加银行贷款的形式支付购房款近四十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应当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熊某和黄某,然而交房期限届满后该公司逾期500多天未交房。经多次交涉和协商无果后,熊某、黄某二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并赔偿违约损失。因此案事关群众直接利益,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审慎,承办法官多次约谈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教育,督促其重视群众权益,拿出解纷诚意。为尽快平息矛盾,承办法官一方面认真听取原告熊某和黄某的诉求,疏导安抚两人情绪,另一方面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悉心调处,全力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艰苦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向熊某、黄某支付逾期违约金1.7万元,房地产公司承诺在2021年12月底前交付房屋,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协议同时对房地产公司如再次逾期交房的赔付事项进行约定,调解协议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持续优化强化基层法庭职能作用,重点聚焦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利用法院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对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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