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官居中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9-15 15:51:30


    日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0年10月3日13时38分许,黄某艳驾驶小型轿车,因不按规定倒车,与直行由原告王某雄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王某雄受伤、两车受损。2020年10月8日,嘉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某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雄负事故次要责任。

    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原告起诉至法院。承办人欧华法官首先围绕原被告争议的焦点,进行仔细核算,然后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法说理,最后提出了一个令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承保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王某雄各项损失共计121000元;由被告黄某艳在交强险外赔偿原告王某雄损失人民币3519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