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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磕破额头 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1-12-10 16:05:50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责任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学校赔偿原告学生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97842元。

    原告李某系被告学校八年级学生,2020年12月31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李某像平常一样下课后在学校操场的沙坑玩耍,当他抬头时,被沙坑里早已生锈断掉了的双杠铁皮从额头划到了脸部,伤口长达15厘米,额头到脸部总共缝合28针,此后停学在家休养康复十几天。

    收到案件后,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法官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费用97842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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