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惩戒措施和扣押车辆并用的方法,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充分彰显法治震慑力,有效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江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林某向江某偿还借款11万元。因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还款,江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金额较大,贵溪法院受理申请后结合“铜都亮剑”行动,迅速冻结林某的银行账户并实施失信惩戒。为促使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执行法官在查询发现林某名下有车辆后,第一时间将车辆查扣。面对强大的法律压力,被执行人林某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车辆被依法查扣后,林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和解意愿。林某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首先向其宣讲本院“铜都亮剑”行动相关政策及拒不履行生效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随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在调处过程中,执行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林某,其名下车辆将由法院依法暂扣,待其履行完毕后方可取回车辆,如其未按和解协议还款,法院将依法拍卖车辆用于支付执行款。在执行法官劝导和主持下,被执行人林某与申请人江某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贵溪法院于今年11月中旬启动“铜都亮剑”行动,重点执行攻坚涉民生类案件,为切实保障执行质效,贵溪法院一方面采取依法扣划存款,扣押车辆,查封房产,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等举措,另一方面采取司法拘留、失信惩戒、执行悬赏等法律措施,最大限度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努力确保涉民生类案件执结到位,持续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力推动“铜都亮剑”行动取得应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