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关注和回应社会密切关注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近日,肇源县法检两院联合签署了《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与《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建立了法院受理社会弱势群体案件起诉“绿色通道”,在全省设立了首个“支持起诉岗”,提升了司法惠民工作成效。
签订仪式上,副院长包东升和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岩针对热点社会问题进行了交流,就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发展大局进行了探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岩表示,法检两院此举既能充分履行司法职责,也能为肇源县域稳定发展提供了司法助力,是司法为民精神的体现。副院长包东升表示,县法院将和县检察院一同努力,将《暂行办法》切实融入到工作实际当中,进一步提升法律救济效果,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落到实处。
《暂行办法》明确了城乡困难对象、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为重点保护对象,将“为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案件列为支持起诉的重点范围。通过规范支持起诉具体办案流程,开辟了法检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路径。
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司法实践中,建立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对接机制,规范了在检察、审判各个领域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步,肇源法院将继续面对新时代呈现的新特点,进一步拓宽司法惠民举措,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关注和回应社会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断拓展“部门+联动”范围,共同打出一套惠及肇源民生、促提司法成效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