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法官杨佳婷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执行完毕一起涉春耕生产的案件,通过有力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送去了暖暖的春风。
韩某与被告李某种植的土地南北相邻,且该地块呈南高北低走向。因被告李某在其经营的地块南侧修建了围堰,导致原告韩某经营的地块被水淹没,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韩某将被告李某诉至法院,经过依法判决,判项要求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拆除其修建的土围堰。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韩某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申请后,肇源法院以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保障顺利完成春耕备耕为原则,迅速开展行动。承办法官杨佳婷通过审阅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书,并到现场了解情况。
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并表示双方因此事已经影响了春耕生产的进程。执行法官杨佳婷安抚好双方的情绪,表示一定会尽力解开双方的“心结”。随后,执行法官杨佳婷跟随当事人来到案涉土地进行实地勘察。
进一步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杨佳婷决定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和解工作。她从邻里关系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解释得通俗易懂,让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如果继续执拗拒不履行其应尽义务,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进一步耽误春耕作业。
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引导,被执行人李某最终同意履行其应尽义务。在执行法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李某亲自拆除了其修建的土围堰。至此,案结事了。
年初以来,肇源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大力推进保障春耕执行工作,通过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解除双方的矛盾纠纷,保障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