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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砸车盗窃26万 男子“二进宫”获刑八年半

发布时间:2018-01-05 09:59:57


    中国法院网讯 (季月华)  赌博输钱后心生歹念,4天内连续敲碎5辆车的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数额高达26万多元。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一盗窃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六万元,追缴未退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265724元,发还给被害人。

    张某健,启东近海人,曾因犯盗窃罪在2014年9月19日被启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被判处罚金六千元。

    2017年1月12日晚上,赌博输光钱的张某健想到了“赚钱”好方法。他来到启东市汇龙镇和平路某处停车位,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将被害人王某某的轿车车窗玻璃砸碎,窃取车内拎包一只。第二天和第三天晚上,张某健又分别来到汇龙镇某超市和某咖啡厅停车场,采用同样的方式窃取车内财物。

    连续三天得手后,张某健更加肆无忌惮。1月15日晚,张某健在经过汇龙镇人民西路上某饭店门前停车场时,用榔头将施某某轿车一车窗玻璃砸碎,窃取车内拎包一只以及人民币二千元。偷得二千元的张某健并没有就此收手,在不远处的非机动车道又找到他新的“猎物”,在用榔头将车窗砸碎后,他窃取了车内一只装有二十五万五千元的拎包。

    2017年2月8日,张某健在汇龙镇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张某健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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