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夏夏) “我正愁着快过年了家里没钱咋弄,你们就把款项送到了家里,让我说什么好,就说谢谢吧……太感谢沈丘法院了……”近日,当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两名法官把120375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唐某家中时,唐某的妻子激动得语无伦次,一个劲儿地感谢法院和执行法官。
申请人唐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期间摔伤,造成一级伤残。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河南省高院判决由建筑公司和公司负责人贺某共同支付唐某医疗、护理费、补助金等各项费用310908.72元。案件判决后,建筑公司很快支付了款项,但贺某却逃之夭夭,避而不见。无奈,唐某妻子只好申请立案执行。
承办该案的沈丘法院执行法官接手该案件后,对唐某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时,考虑到唐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因工伤造成残疾后,务必使家庭失去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不说,生活方面也肯定会面临诸多困难。因此,执行法官们专门就此案召开执行会议,并作出相关部署。第二天,四名执行法官就前往广西省,苦守三天,终于将被执行人贺某带回了沈丘。
在拘留所内,执行法官对贺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责令他立即支付款项,如再不还款,将对他提起刑事自诉。贺某无法,只好将十余万元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考虑到唐某是残疾人,来法院领取执行款不方便,沈丘法院的执行法官特意开车前往其所在的村庄,把这笔款项送到了唐某和其妻子手中。至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